鲁侯养鸟

【先秦】 庄周

  昔者海鸟止于鲁郊,鲁侯御而觞之于庙,奏九韶以为乐,具太牢以为膳。鸟乃眩视忧悲,不敢食一脔,不敢饮一杯,三日而死。
  此以己养养鸟也,非以鸟养养鸟也。夫以鸟养养鸟者,宜栖之深林,游之坛陆,浮之江湖,食之鳅鲦,随行列而止,逶迤而处。

译文

译文  从前,有一只海鸟停留在鲁国国都的郊外,鲁侯(派人)捉住它,并在宗庙里给它敬酒,演奏《九韶》使它高兴,准备牛羊猪的肉作为它的食物。海鸟却眼睛发花,心情悲伤,不敢吃一块肉,不敢喝一杯酒,三天后就死了。  这是因为(鲁侯)用供养自己的办法养鸟,不是用养鸟的方法养鸟。按鸟的习性来养鸟,就应当让鸟栖息于深山老林,游戏于水中沙洲,浮游于江河湖泽、啄食泥鳅和小鱼,随着鸟群的队列而止息,从容自得、自由自在地生活。注释鲁:古国名,在今山东西南部。鲁侯:鲁国国君。鲁郊:鲁国的郊外。昔:从前、过去。

简析

  此文描写了鲁侯以己度鸟、不懂顺应自然的行为。鲁侯将海鸟当作贵宾,用人类的高规格礼仪款待,却导致海鸟惊恐而死。文章指出,真正的养鸟之道应是顺应鸟的自然习性,让其在深林、坛陆、江湖中自由生活,以小鱼为食;这也告诫人们,做事应遵循自然规律,不可主观臆断,否则将适得其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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