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国藩六戒

【清代】 曾国藩

  久利之事勿为,众争之地勿往。
  勿以小恶弃人大美,勿以小怨忘人大恩。
  说人之短乃护己之短,夸己之长乃忌人之长。
  利可共而不可独,谋可寡而不可众。
  天下古今之庸人,皆以一惰字致败;天下古今之才人,皆以一傲字致败。
  凡办大事,以识为主,以才为辅;凡成大事,人谋居半,天意居半。

译文

译文  长久获利之事不要做,众人争夺之地不要去。  不要因别人小的过错就忘记他的优点,不要因为小的恩怨就忘记了别人的大恩。  议论他人短处实为遮掩自己短处,夸耀自己长处实为嫉妒他人长处。  利益可以共享而不可独占,计谋宜独断而不可众议。  自古平庸的人皆因惰性导致失败,自古才俊者皆因傲气导致失败。  凡办大事,以见识为根本,才华为辅助;凡成大事,人力谋划占五成,天命际遇占五成。注释勿:不要。弃:忘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