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三则

【清代】 蒲松龄

  其一
  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  其二
  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  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(骨已尽矣 一作:骨已尽)
  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  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  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  其三
  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  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  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

译文

译文  其一 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,天色已经晚了。在这时,突然出现了一匹狼。狼窥视着屠夫担子上的肉,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,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。屠夫感到很害怕,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,狼稍稍退缩了几步,可是等到屠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,狼又跟了上来。屠夫没办法了,于是他在心里想,狼想要的是肉,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,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。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,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,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。狼才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。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。第二天拂晓,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,远远地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

简析

  《狼三则》是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《聊斋志异》中的篇目。此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。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,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。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,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,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。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,各自成篇,然而又紧密相关,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,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。  此文章描绘了贪婪、凶狠、狡诈的狼的形象。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,不能妥协退让,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、善于斗争,这样才会取得胜利。整个故事也是富有深意的,可以说是对《梦狼》的补充,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