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孟浩然
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
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
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
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。
译文
我敬爱孟夫子,他风流倜傥天下闻名。
年少时便抛弃功名官冕,白首时仍卧于松间云中。
醉心明月频频举杯,迷恋花丛不侍君王。
高山般的品格如何仰望,只能在此敬慕你清雅的风范。
注释
吾爱孟夫子:孟夫子,指孟浩然,唐代著名山水田园诗人。夫子是对男子的尊称。
风流天下闻:风流,指才华卓绝、品格超逸,有潇洒不羁的风度。
红颜弃轩冕:红颜,指青春年少时。轩冕,官员的车乘和礼帽,代指官爵仕途。
白首卧松云:白首,指年老。卧松云,隐居山林,与松树云霞为伴。
醉月频中圣:中圣,三国时徐邈称清酒为圣人,浊酒为贤人,“中圣”即醉酒。此句写孟浩然常对月饮酒而醉。
迷花不事君:迷花,迷恋花草,指隐居赏花。不事君,不为君王效力,即不仕宦。
高山安可仰:化用《诗经》“高山仰止”,以高山比喻孟浩然品格崇高,不可企及。
徒此揖清芬:徒此,唯有如此。揖,拱手行礼,表示敬仰。清芬,指孟浩然高洁的品德芬芳。
创作背景
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年),李白时年三十九岁,正寓居湖北安陆。他常往来于襄汉之间,与年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深厚情谊。此时李白尚未得志,以诗酒自娱,而孟浩然已届暮年,隐于鹿门山。李白此番过襄阳重晤故友,既仰慕孟浩然不慕荣利、风流自赏的品格,又感于其清贫寂寞的处境,遂借诗抒怀。诗中既有对高士的倾慕,也暗含自身怀才不遇的感慨,更以高山仰止之喻,表达对孟浩然人格的无限景仰。
简析
《赠孟浩然》是一首五言律诗。此诗高度赞美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,表达诗人深切的敬慕之情。首联直抒对孟浩然的爱慕,中间两联以“红颜弃轩冕”“白首卧松云”“醉月中圣”“迷花不仕”等典型意象,勾画其弃官归隐的高雅形象;尾联以高山仰止作比,深化敬仰。全诗直抒胸臆,自然古朴,格调高雅;结构由抒情至描写再回归抒情,意境浑成,感情率真,体现了李白诗歌的独特风格。
鉴赏
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(727-736),彼时常往来于襄汉一带,与年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深厚情谊。全诗风格自然飘逸,不仅勾勒出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,更抒发了李白与之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共鸣。
李白的律诗,不屑为格律所拘束,而追求古体般的自然流走之势,直抒胸臆,透出一股飘逸之气。前人评其“太白于律,犹为古诗之遗,情深而词显,又出乎自然,要其旨趣所归,开郁宣滞,特于风骚为近焉”,《赠孟浩然》正是此特色的典型体现。
首联“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”,开门见山,以“爱”字领起全篇,直抒对孟浩然的敬重之情。“风流”二字高度概括孟浩然超然物外的气质与洒脱不羁的风度,为全诗奠定赞颂基调。此联情感真挚,语言明快,如脱口而出,尽显太白率真本色。
颔联“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”,以鲜明对比手法展现孟浩然的人生抉择。“红颜”对“白首”,“轩冕”对“松云”,写出他青年时便放弃仕途荣华,至老仍栖隐于山林之间。轩冕象征功名利禄,松云则代表高洁隐逸,两组意象的对照,将孟浩然不慕权贵、淡泊明志的品格刻画得入木三分。
颈联“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”,进一步深化其形象。“醉月”写其月下畅饮,“中圣”巧用徐邈嗜酒之典,暗喻其醉心于自然之乐;“迷花”则指沉迷于山林美景,不愿为君主效命。此联以酒与花为意象,生动再现了孟浩然纵情诗酒、超脱尘俗的生活情趣,也暗含李白对其精神世界的向往。
尾联“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”,以“高山”喻孟浩然品格之崇高,化用《诗经》“高山仰止”之意,却又翻进一层,谓其高不可攀,只能在此恭敬作揖,仰望其芬芳德行。“徒此”二字,既显谦逊,又含深挚的仰慕之情。全诗至此,情感达到高潮,余韵悠长。
综观全诗,李白以自然流畅的语言、鲜明生动的意象和层层递进的手法,成功塑造了孟浩然风流儒雅、高洁脱俗的隐士形象。诗中既有对友人的真挚赞美,也暗含自身对自由隐逸生活的向往,二者交融,使这首诗不仅是一首赠友之作,更是一曲对高洁人格的深情礼赞。